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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改委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
分类:
政策汇编
作者:
来源:
2020/07/19 19: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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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政办发〔2013〕135号
伊犁哈萨克自治州,各州、市、县(市)人民政府,各行政公署,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机构:
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、自治区发改委编制的《自治区绿色建筑行动方案》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,现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2013年11月26日